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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类案检索,提高办案能力
作者:黄文欣律师  2021-12-28 阅读:2182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该《实施办法》主要明确了人民法院需要强制类案检索的案件情形和范围、明确合议庭应当将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情况纳入评议内容等内容。


同时规定,对于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交指导性案例或最高人民法院生效类案裁判支持其主张的,合议庭应当将所提交的案例或者生效裁判与待决案件是否属于类案纳入评议内容。

 

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实施办法》的施行是为了统一法律的适用,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对于律师而言《实施办法》的施行,是给了代理律师或辩护律师于收集证据、法庭辩论、提交代理词或辩护词等合法影响法官以支持己方诉讼请求或辩护观点之外,另一个可以合法影响法官的方法,即用检索到的类案合法地影响法官,以支持己方的诉讼请求或辩护观点。

 

本文拟从类案检索的工具和方法、类案检索的意义、如何提高有效的类案检索等三个方面,分析如何使用类案检索提高律师的办案能力:


 

一、目前律师普遍使用的检索工具、检索方法


(一)检索工具


律师常用的检索工具如下:

 

法律、法规的检索软件或网站:“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北大法宝”、“法律图书馆”、“无讼”、“小包公”、“把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地方性行政部门官网”、“百度”。

 

类案的检索软件或网站:“北大法宝”、“小包公”、“把手案例”、“裁判文书网”、“聚法案例”、“企查查”(主要针对查公司涉案)。


(二)检索方法


通过关键字、案由、年份、地域等多种维度通过检索工具进行筛选、甄别案例,也会通过以案找法的方式来搜索对应的类案,也会通过寻找相似案例来研究其他法官的审判思路。

 


二、类案检索的意义

 

随着检索系统的技术更新、检索软件的多样化,检索出来的信息也会越来越杂,由于检索系统趋于先进、方便,往往办案人员会忽视对检索内容的分析,如直接提供自动生成的检索报告或者成堆的类案给主审法官,但实际上这是一种无用功的检索,因此,我们在检索时应围绕着法官想看到什么又或者是我们想让法官看到什么,也就是说把解决案件作为检索核心,检索出法官最需要的信息,协助法官找到一条合法合理的裁判路径。

 

类案检索除了可以协助法官寻找裁判路径外,还可以通过检索主审法官的同类案件来了解主审法官的审理思路、过往的裁判风格,又或者是检索其他法官审理同类案件的审理思路、裁判风格。

 


三、研究有效的类案检索

 

类案检索可分为三个步骤:选择合适的关键词、使用多种检索方法、选择最优的类案呈现给法官。

 

(一)如何选择合适的关键词

 

合适的关键词是类案检索的起点和基础,那么如何选择合适的关键词成为了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选择合适关键词方法有以下常用方法:

 

1、通过案件事实的特征、涉及的法律关系提炼关键词

 

当我们通过此方法来提炼关键词时,需要特别关注案件的特点,提炼出本案与他案重要区别的特征,比如两个案件都是因为租客在出租屋内发生死亡而引起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个是因为煤气中毒而死亡,另一个是因为触电而死亡,那么在这两个案件中“煤气中毒”、“触电”是两个案件区别他案的特征词,而两个案件通用的关键词则是“租赁房屋”、“死亡”、“赔偿”。

 

2、通过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来作为关键词时,需要对案件事实所对应的法律、法规、案由等中提炼关键词进行具体的检索

 

(1)通过使用一组词语描述案由、一组词语描述关键案情


如,我们想寻找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存在另案涉诉情节的案例时,如果我们仅仅输入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则无法锁定与本案关键案情相符的裁判文书,但是当我们在输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另案涉诉”,则可以快速的锁定与本案更为相符的裁判文书。

 

(2)变换关键词的词序


如果我们所选择的关键词在调换词序不影响原词义的表达,则我们可以尝试变换关键词的词序,下面通过以下例子进行说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搜索“工资发放”、“发放工资”两组关键词,得出的案例数量分别为52万余宗案例、53万余宗案例。

 

(二)使用多种检索方法

 

1、通过多个检索工具检索类案


一般而言,使用多个检索工具进行检索可以更为全面、数量更多的类案,但是以此方法所检索出来的类案需要注重二次甄别、筛选。

 

2、合理运用检索语法检索类案

 

运用检索语法是指在具体的检索工具中运用不同的格式、符号来代表“或”、“并”、“排除”等意义从而快速检索类案,但是不同的检索工具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检索语法,具体检索工具中也会有检索语法的说明。如“把手案例”中,当需要检索数个关键词同时出现的类案的,可以在数个关键词中添加符号“&”。

 

3、以法搜案


 检索类案时除了可以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外,还可以通过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反向搜索出适用该法条裁判的案例。

 

(三)如何选择最优的类案呈现给法官

 

当我们使用多种检索方法检索类案时,一般可以得到数量不少的类案判例,但是由于法官分配到每个案件的精力、时间有限,因此我们在选择呈现法院的类案应当是在于精,而不是多。在选择最优类案时我们可以结合以下多个角度进行二次甄别、筛选:


1、通过类案管辖法院所属地区进行选择,如本案管辖法院及同地区上级法院的类案优于其他地区法院的类案,若本案管辖法院及同地区上级法院无类案的,则本省类案优于他省类案,若本省无类案的,则经济发达地区的类案优于偏远地区的类案;

 

2、通过类案裁判时间进行选择:类案裁判时间越接近本案的优于旧案;

 

3、通过类案的级别进行选择:根据案例在指导性、权威性、评价性等方面的将类案分为不同级别,从高到低大致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经典案例、地方高院发布的参阅案例、地方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4、适用地方性规定裁判的类案对本案的参考价值不高。

 


综上,类案检索是法律工作者的必备技能,也是法律工作者提高法律服务效率、质量的重要方式,只有不断探索新的类案检索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检索工具,同时结合具体的个案,才能更有效地运用类案检索提高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