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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二审得以改判
作者:管理员  2013-04-01 阅读:1016

2013年3月13日,我所涂建军主任律师和马强律师担任的范某故意杀人一案二审辩护律师,成功为范某争取到改判。范某系广东省云浮市人,其涉嫌犯罪时年仅25岁。2010年4月,范某因持散弹枪枪击被害人面部致被害人死亡,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范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于2011年12月31日一审判处范某死刑立即执行。一审判决后,范某的家属委托我所涂建军主任律师、马强律师担任范某的二审辩护律师,在二位律师的专业帮助和不懈努力下,范某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为死缓(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处死缓刑的被告人只要在两年的缓期执行期内不再故意犯罪,即可以被依法改判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