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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建军
作者:管理员  2018-10-26 00:00:00  阅读: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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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建军律师,男,汉族,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1993年6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1995年辞去公职,从事专职律师。1995年—1997年就职于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1997年—2001年就职于广东亚泰律师事务所。2001年,与姚小冰律师(女)、赵燕律师(女)一起,创办了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主任。
  
涂建军主任律师系中国民主同盟会成员,广东省股权交易中心专家审核委员会外部专家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市禅城区政协委员,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佛山市普法讲师团成员。  

    涂建军主任律师自2005年开始带领豪盛所开始承接南海农行的涉法外包业务、包括对公司企业和个贷案件的诉讼追收及不良资产处置;自2002年开始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下称“佛山分行”)的特约见证律师;自2007年开始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下称“平安银行”)的特约见证律师,带领豪盛所开始承接平安银行的涉法外包业务;自2002年开始,涂律师带领豪盛所开始承接佛山建行的涉法外包业务,自2007年开始,涂律师涂带领豪盛所与佛山建行个贷零售部门合作,摸索出针对个贷案件的“豪盛模式”。 

    涂建军主任律师曾获佛山市律师协会专业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论文奖,曾在《广东律师》、《佛山律师》、《深圳仲裁》等刊物上发表过《关于近期处理银行贷款案件中几个问题之我见》、《不能以房屋他项权证记载的债权数额确定一般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范围》、《关于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银行能否主张贷款提前到期的问题》、《试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抵押预告登记存在的普遍性系统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关于金融诉讼业务的文章。

专业擅长:金融机构对公贷款业务和零售业务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律师见证、抵押登记,对公贷款、个贷非诉讼追收、诉讼追收等);公司企业设立、法人治理、改制、并购重组、解散注销; 刑事辩护;其他民商事案件;政府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

       执业证号:144061996117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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